线上“杀熟”,这锅大数据不背
2018-03-30 15:53:11 来源:经济日报 评论:0 点击:
大数据“杀熟”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的公平诚实信用原则,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,有可能还涉嫌价格欺诈。
近期,不少消费者反映包括在线差旅、在线票务、网络购物、交通出行网站对同一商品或服务针对不同用户存在不同定价行为。
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不完全统计,包括滴滴出行、携程、飞猪、京东、美团、淘票票等多家互联网平台均被曝疑似存在“杀熟”情况,特别是在线差旅平台表现较为突出。对此,上述各家平台反应不一,有些声明“坚决没有”,有些“含蓄委婉承认”。
实际上,所谓的大数据“杀熟”,在经济学上被称为“价格歧视”,就是把同样的服务和产品,用不同的价格卖给不同用户,以追求利润最大化。在传统线下交易中,“价格歧视”也屡见不鲜,比如同样一罐可乐,超市里卖2.5元,但餐厅里可以卖10元,小店里同一件衣服,根据消费者砍价能力的不同,售价也可以相差百元。
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表示,平台根据大数据“杀熟”,背后的技术来源是电商销售“千人千面”技术,其源头在于平台根据搜集用户的个人资料、流量轨迹、购买习惯等行为信息通过平台大数据模型建立用户画像,然后根据画像来给用户推荐相应产品、服务和定价。北京交通大学信息安全系主任王伟表示,包括用户年龄、收入、职业、兴趣爱好等信息,大数据可以给每个消费者设置100个到1000个关键词,然后来推测用户的消费能力,“比如你有一次接受了比较高的报价,那么以后再给你推送的产品推荐就可能都要比正常价格高出一些,因为判断你对价格不敏感”。
但是,用户对此“不买账”并非只因为多花了钱。“我在线下场景消费,有些地方贵那是对所有人都贵,比如餐厅里卖可乐,那我可以接受。至于针对每个人的价格区别,我就是因为特别讨厌砍价,才喜欢互联网,觉得相对透明,没想到也‘看人下菜碟’,多少有被欺骗的感觉。”成都某公司网络工程师吴雪告诉记者。
那么,网站到底有没有权利“千人千面”定价呢?曹磊表示,如果单纯是不同平台不同价格,由于我国大部分商品和服务都实行市场调节价,那确实不涉及违法,消费者维权的意义不大。但如果同一平台针对不同的消费者制定了不同价格,也就是现在的大数据“杀熟”,那就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的公平诚实信用原则,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,有可能还涉嫌价格欺诈,应加强监管。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同样认为,商家应该充分披露信息,恪守契约精神,大数据“杀熟”违反了价格法。
此外,大数据“杀熟”还有可能带来对用户隐私的侵犯。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邓志松表示,为了更充分地收集消费者数据,很多商家通过交换数据库来分享用户信息,但这一行为如果未获消费者事前同意,就存在侵犯隐私的违法行为。他表示,应该切实加强对个人信息的保护,核实商家有关用户交易记录,对它们使用的大数据来源核查其授权依据。
电子科技大学大数据研究中心主任周涛则表示,互联网站差别定价也有更能让用户接受的方式,不是提价而是降价。“大家都可以看到原价,但对于价格敏感的消费者,可以给予一定的优惠券,大数据用来判断什么人可以给多少额度的优惠券,甚至可以精细到浏览时长和重复浏览次数。在这种情况下,消费者看到的初始价格是一致的,心理感受就会大大不同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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